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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建项目审批程序
一、 50 万元以上(含 50 万元)项目
(一)申报材料
1 、立项申请书;
2 、基建项目计划申请表(代项目建议书);
3 、可行性研究报告;
4 、咨询评估报告;
5 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、个人投资者身份证及复印件;
6 、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;
7 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及复印件(房地产开发项目);
8 、土地证及复印件(起步区内已出让土地项目);
9 、资金来源证明。
(二)办理程序
建设单位将上述文件准备齐全,经审查符合鱼梁洲旅游经济开发区项目发展要求,投资额在我局审 批权限内的,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准手续;需上级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,我局将派员帮助办理上级部门的审批手续。
二、50万元以下项目
(一)申报材料
1、基建项目计划申请表;
2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、个人投资者身份及复印件;
3、土地证及复印件(起步区内已出让土地项目)。
(二)办理程序
建设单位将上述文件准备齐全,经审查符合鱼梁洲旅游经济开发区项目发
展要求,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下达备案通知,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实施。
开办项目审批程序
一、项目洽谈、意向审定
二、立项审批
三、合同章程初审
四、工商登记
统计登记制度
1、新办企业办理统计登记证
2、新开工项目办理开工登记证
3、竣工后办理竣工登记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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